为您解答关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规范规定的相关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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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围栏设置要求: 1.建设工程工地四周应按规定设置连续、密闭的围栏。
2.在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、码头、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栏,其高度不得低于2.5米。
3.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,其高度不得低于1.8米。
2、围挡材料与使用规定: 1.围挡使用的材料应确保围栏稳固、整洁、美观。
2.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可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围栏,或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。
3.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、垃圾和工程渣土。
4.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,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、堆卸建筑材料或机具设备,且临时区域四周应设置高于1米的围栏。
3、宣传标语要求: 1.在有条件的工地,如四周围墙、宿舍外墙等地方,应张挂、书写反映企业精神、时代风貌的醒目宣传标语。
以上规定旨在确保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、整洁与有序,同时提升城市形象。

工厂实拍